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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我国边境地区的哪个民族被称为东方吉普赛人?
在中国的边境地区生活被称为东方吉普赛人的是达曼人,这个民族的人与藏族人混居,服装和语言都和藏族人民类似,但是外表有点不一样,达曼人的头发微微卷曲,而且鼻子较高较挺,眼睛是蓝色的。
中国的民族很多,一直以来我们都知道国家有56个民族,这56个民族是在我国漫长的历史进程里不断融合才有的。
现在我国又加入了一个新民族达曼人,他们在珠峰南部的村庄内和藏族人民生活在一起,他们本来有自己的方言,但是已经和藏族人的语言融合,在服装和装扮方面也和藏族人无异。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的眼睛是蓝色的,眼窝深陷,应该是属于白种人,只是因为生活环境的原因,他们的肤色呈现深棕色。
达曼人之前属于“没有国籍之人”,有推测说达曼人是清朝时期尼泊尔中部的廓尔喀军队入侵清朝失败后遗留下的一支廓尔喀军,而据史料记载,他们来到了吉隆沟,并在这里繁衍生息,慢慢地变成如今的达曼人。
达曼人没有自己的国籍,一直以来都很希望可以加入中国,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始终没有实现愿望,就这样等了两百多年,终于在2003年5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加入了中国国籍。对达曼人而言,这一天是应该载入史册的,因为他们终于不用再颠沛流离,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最近这几年,政府一直在给达曼人提供帮助,一方面给他们修路,帮助他们脱贫与发展边贸,另一方面投资建设国贸市场。政府还在吉隆县了一些边境建设,振兴边境,从而处理了达曼人的衣食住行等问题。
《呼啸山庄》——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勃朗特写的,她写这本小说的时候还没有谈过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可她写的爱情故事却震撼了无数代人。
这本书我读到将近60%才开始渐入佳境。读到结尾才感到了震撼。震撼那种热烈又执着的爱,震撼那种由爱生出来的恨。
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是个有争议的人物,有人喜欢他,有人讨厌他。因为这个人充满了野性,又尤其的极端。
这个长得像吉普赛人被呼啸山庄收养的弃儿——希斯克利夫一辈子爱着呼啸山庄庄园主的女儿凯瑟琳,可他得到了凯瑟琳的心,却得不到凯瑟琳的人。因为凯瑟琳为了更好的生活选择了嫁给了画眉山庄的林顿。尽管在她结婚前,还在向自己的女管家述说着自己对希斯克利夫的爱:
“嫁给希斯克利夫是要贬低我的身份的,所以,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是多么爱他。这倒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而是因为他比我更像自己。假如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存在,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假如别的一切还存在,而他却被毁灭了,这天地间就会变成一个陌生的世界,我将不像是它的一部分。……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好似地下永恒不变的岩石——很少见到给你带来什么快乐,但又是必不可少的。……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时时刻刻都在我心中——并不是作为一种欢乐,就像我对自己并非总是欢乐一样——而是作为我自身的存在。”
凯瑟琳的选择,放在当今也怕是会被不少人唾骂吧:你这嫌贫爱富的贱人,明明爱着这个男人还要嫁给别人。希斯克利夫好像也应该怨凯瑟琳吧,明明选择嫁入画眉山庄的是凯瑟琳,为什么林顿一家要被希斯克利夫报复?大概希斯克利夫太了解凯瑟琳了。凯瑟琳说,如果我嫁给希斯克利夫就得活的像个乞丐,我不想那样。凯瑟琳也没说错,她是呼啸山庄主人的女儿,而希斯克利夫不过是个奴仆一样不受待见的野小子。所以希斯克利夫在偷听了凯瑟琳的那番话后悄悄出走,去外面学了手段回来,他利用欣德利丧妻之后的颓废赢得了整个呼啸山庄的财产。后来又将画眉山庄的财富敛入了自己的手中。
但他回到呼啸山庄的时候,凯瑟琳早就嫁给了画眉山庄的林顿。随后不久又因为希斯克利夫的不择手段和自己的难以抉择,凯瑟琳焦躁到精神分裂,不久郁郁而终,在希斯克利夫怀中撒手人寰。
希斯克利夫很快就成了两处庄园的主人,志得意满,他该高兴啊。可是他又很快地死去了。
他的一生时时刻刻是激烈的爱恨,没有一分钟消停。他利用林顿妹妹对她的盲目崇拜拐走了伊莎贝拉成婚,无时无刻地精神虐待她作为对林顿的报复,害她有家不敢回,客死他乡。他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当成一个纯粹的复仇工具,为了骗取凯瑟琳女儿——小凯瑟琳的信任和她将要继承的遗产。
可是当他复仇的计划全部实现了以后,当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拥有两处庄园的庄园主以后,却无限地消沉下去了。最后死在了对凯瑟琳的思念里。
作为一个爱人,他有多极端?两次把死去的爱人的坟墓扒开,为了去看爱人的脸。躺在凯瑟琳的坟上回忆和流连。在痛失所爱以后,去和每个和凯瑟琳有过关系的人制造折磨和冲突。在凯瑟琳待过的每一个地方游荡,还不顾当地基督教的礼法要和死去的凯瑟琳葬在一处。
他说:“对于我来说,还有什么不跟凯瑟琳联系在一起呢?有什么不叫我想起她呢?我低头往这地板上一看,她的面容就出现在那石板上!在每一朵云里,每一棵树上——夜里充满了空中,白天浮现在每一件东西上,她的形影总是萦绕着我!最平常的男人和女人的脸——就连我自己的这张脸——都像她,都在作弄我 。整个世界成了一座可怕的纪念馆,里面收藏的每件纪念品都提醒我她曾经存在过,现在我已经失去了她! ”这是希斯克利夫在死前的一段告白,读这段,我心里是吃惊的。
在看希斯克利夫疯狂报复着一切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个人是多么的无耻和可恶啊。他像一个恶魔一样去折磨那些无辜的人。可是当你看到他为死去的凯瑟琳所遭受的折磨、痛苦和痴迷,竟为他落泪了!这人活了一辈子,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灼烧着身边的人,也把自己烧成了灰烬。
他那样恶毒和残忍,却又那样纯粹和热烈。在最后的一章里,你甚至感受到了这个狼一样凶残的人深厚的爱。这是多矛盾的一个灵魂啊。
我没法讨厌他。我甚至有些羡慕他。因为他可以那样放肆又奋不顾身地去爱去恨啊。
多少甜言蜜语被多少人说烂?大难临头各自飞的眷侣却屡见不鲜。杜十娘因为李甲的软弱和背叛怒沉百宝箱跳水自尽了。在那浩荡十年,又有多少夫妻倒戈互相揭发,只为自己活得更好一点。
能学会真正去爱一个人就已经很难。一辈子只爱一个人更是快成了天方夜谭。这也许是为什么这样的执着与感情又令人感到了珍贵和震撼。
这大概也是艾米莉·勃朗特所向往的爱情吧。在这本书刚问世的时候在当时的英国骂声一片,没想到后来竟成了传世的经典。作者本人也想不到,因为这本书出版了一年后,艾米莉就与世长辞了。
平日里读书的时候,你更多的是看到万事万物的规律,看到因果,看到无常,一段关系到悲剧的时候往往就是结尾了。在这之前,作者会用各种小花招调动你的情绪,唤起你的好奇心让你从开头就能一直读下去。可是在《呼啸山庄》里,没有那些花里胡哨的小聪明。这个故事中,悲剧和离别才是开始。在痛苦和思念的折磨中你能看到每个人的所有的执着和抗争。而且,你必须得读到最后才能看到那一整个鲜活的灵魂。这时你才发现,除了源源不绝的恨,还有更多的爱。那小说中的荒原里的色彩原来是用爱恨织就的。
我一直以为恨是爱的另一面。恨的背后,埋着痛苦和挣扎。你痛苦你的爱得不到回应,痛苦那个被你用心待着的人会回过头来戳你的心脏,痛苦自己记忆里忘不掉的面孔和共处的时光。爱的反义词是冷漠,因为冷淡意味着这个人对你来说,再也无足轻重了。当他给你留下的所有好与不好就像自己曾经玩过的布偶,早就被遗忘在灰尘下面,变得一点都不重要,他就只是一个陌路人了。
小说里的另一个角色也让我印象深刻——小凯瑟琳——凯瑟琳和林顿的女儿。她的经历说明了另一件事—— 一个拥有爱的能力的人,就算再被生活虐待,也会从逆境中成长,最后寻得幸福。
小凯瑟琳从小没有母亲,却在女管家(相当于母亲)和父亲的细心呵护下健康成长。这小女孩从小就不缺爱,跌倒了有人疼,不开心了有人哄,父亲对她极尽关爱和耐心,她从身体到灵魂都那样阳光和健康。她爱护希斯克利夫的小儿子小林顿。明知自己被希斯克利夫利用也要护得小林顿周全。明知小林顿会英年早逝,希斯克利夫逼她嫁给小林顿是为了占有画眉山庄的财产,但为了父亲能安心地入黄泉而甘愿瞒着父亲同意婚事。
小林顿果然早早病死。她年纪轻轻守了寡,有这样一个狠心又恶毒的公公,还被这公公敛去了所有的财富,活像个寄人篱下的女仆一样生活着。她的生活从人人羡慕的峰顶跌入谷底。可是她在绝望和难过之余却又因为自己的好心再次结缘,和同样处境的哈雷顿建立了友谊并跌入爱河。
你会发现,一个被爱浇灌长大的孩子,永远要比那些从阴暗和打击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更加积极向上。他们也会在挫折中痛苦,伤心,绝望,不知所措。可是他们似乎痊愈得更快,也能更快地拾起希望。小凯瑟琳就像一颗暖融融的小太阳,不断释放着温暖让那些寒冷的世界中跌跌撞撞的灵魂感觉到生命的活力和希望。
这种沐浴在宽容和爱的环境真的是金山银山也不换啊!有什么能比拥有让孩子获得幸福的能力更宝贵和重要的呢!
至此,本文就结束了。愿你也能遇到那样一个洋溢着爱的人,疗愈你曾经受过的伤害。愿你也能成为那样一个能给孩子充足的爱与宽容的父母,让你的孩子也能学会去爱他人。
因为人生路漫漫,需要充足的爱陪伴你走完。
为什么中国没有吉普赛人?
中国应该是有吉普赛人的。
中国曾经有过吉普赛移民,元史中记载为“啰哩回回”,因为中国人当时认为他们信仰伊斯兰教。啰哩回回曾大批量涌入古代西南的大理和现在的新疆西部。
啰哩回回在中国受到很好的待遇,也保持占卜、卖唱、驯兽等活动。啰哩回回渐渐接受中国的文化,渐渐消失在中国人中长得像东方吉普赛人的女杂技师了。
据说现在的阿克苏等地的一些居民仍具有每半年搬迁的习惯与其他新疆地区有明显不同,可能就是啰哩回回的后裔吧。
词条释义
啰哩回回,生活于元代的吉普赛人,后逐步融入中国部分民族中。“啰哩”也写作“罗里”、“剌里”、“卢里”、“柳里”等,波斯文发音为Luri或Lori,其意为放荡、可爱的、音乐家、轻浮的、街头乞丐、吉普赛人等,其原始意义是吉普赛。
《元史》卷四《顺帝纪》至正三年(1343)六月条记事说:“是月,回回剌里五百余人济河寇掠
解、吉、隰等州。”日本学者田坂兴道在其名著《中国回教的传入和发展》中引此条后解释说:“剌里,当即《元史》卷一○五《刑法志·杂犯》条之‘诸啰哩回回,为民害者,从所在有司禁治’之啰哩,想系波斯语Luri之音译,为一种流浪种族名。意为流浪者、乞丐。”他在另一处说:“剌里、啰哩,波斯语lori之对音,有流浪者、乞丐之义。”
杨志玖(回族)的《元代的吉普赛人──啰哩回回》一文中认为,元代有一种从波斯移居我国的“啰哩人”。“啰哩”也写作“罗里”、“剌里”、“卢里”、“柳里”等,元大德年间到中国,当时主要居住于甘肃、陕西一带。被称为“啰哩回回”。波斯诗人菲尔道西(约935—1020或1025年)曾这样描写“啰哩人”的生活:
今日啰哩人,仍如先王谕。
足下无寸土,浪迹天涯里。
流浪复流浪,犬狼为伴侣。
盗窃与抢劫,聊以维生计。
“啰哩”应当是国家名。根据写于公元943年的波斯文献和法国东方学家费琅的注释,印度与波斯相邻近的沿海地区,有“啰啰海”和“啰啰国”、“啰啰城”,“啰啰”的发音是Lari、Larwi、或Lar。其实这发音写作“啰哩”更为恰切。
按杨志玖先生的论断,“啰哩人”就是吉普赛人。元代有〔回回曲〕曲牌(南戏《牧羊记》等曾用
之),当与善歌舞的“啰哩回回”有关;今安徽贵池傩戏有“舞回子”,王兆乾先生介绍说:“舞回子由二人扮演,均带棕色面具,颇似波斯人肤色。”
[王兆乾辑校《安徽贵池傩戏剧本选》] 宋代“打夜胡”──乡人傩的扮演者常常来自波斯的回回──啰哩回回。
而吉普赛人则往往喜欢给人看手相,杨志玖先生根据甘肃永登县薛家湾人祖辈流浪、以占卜算卦看手相谋生等风俗,认为他们就是元代“啰哩回回”,即吉普赛人的部分后裔。编辑本段元代的啰哩回回
万名啰哩男女于5世纪从印度到达波斯(伊朗),这可能是他们首次离开故张。但这次人数不多,而且是被邀请去的。五百年后,即公元10世纪后,由于在阿富汗的突厥人的兴起和向外扩张,啰哩人被迫从印度流入波斯,以后又从波斯向西向北迁徙,遍布欧洲各地。他们到达英国的时间约在1500年。
到中国来的啰哩人应当是蒙古西征从波斯带回来的,也可能是自动流浪到中国来的。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显然在此以前若干年他们已经到达中国。这比他们到达欧洲特别是西欧国家的时间都早得多,这时自然也不会有吉普赛这一名称。
从《元史·成宗纪》和《元史·刑法志·杂犯》所记两条有关史料推测,啰哩人在中国的分布地区应
较广泛,人数亦应不少,否则不会因有个别地区和少数人“扰民”而惊动中书省臣上奏并载于国家法典。又从《元史·顺帝纪》至正三年记事可知,剌里人当时在陕西或甘肃地区当为数不少。至于他们是怎样“扰民”和“为民害”,虽史无明文,但有一条材料似乎能透露一点消息。元末明初学者高启为胡松所撰墓志铭中有一段说:
以省铨为宁国路泾县(今属安徽)典史。有时制,“蒙古色目殴汉人南人者不得复”,西域流户数百人因恃以为暴。所过掠财畜、辱妇女,民束手不敢拒,相惊若冠至。及泾邑,僚悉引避,民愈恐。君语众曰:“吾在,若无忧也。”即出劳之于郊,诱闭佛寺中。呼其奠谕曰:“制言不得复殴者,民耳。今我天子吏也,所行者法。若善去,勿妄犯吾民,当率酒米相饷,否则知有法尔。”酋愕,遂戢其众亟去,无一人敢哗。君亲送出疆以归。民罗拜马首曰:“策公县几残矣。”此外“西域流户”虽未明言其为啰哩或剌里,但流户”与啰哩的流浪习惯颇为相似,又是来自西域,此其一;
他们的作为是些“扰民”和“为民害”的事,与元政府所禁止的啰哩的行径案情相同,此其二;
吉普赛人社会组织为部落为单位,部落酋长有极大权威,受到部落成员的尊重。文中胡松与酋长交涉妥当后部众即散去,符合吉普赛人的组织规则,此其三。
这是笔者推论的根据。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以前,姑且如此立论。或不致离题太远,又有一巧事:今安徽泾县云岭有罗里村,为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军部所在地,是否为啰哩人流徙至此而得名长得像东方吉普赛人的女杂技师?村中有柳姓人,是否为啰哩人姓氏?事涉臆测,似乎离奇。若能实地调查或取得文献佐证,变假说为实事,亦史坛一快事也。
据墓志铭,胡松任泾县典史时在元文宗后,他死于至正十七年(1357)年八十四,以七十致仕之例,致仕时当在至正三年(1343)。西域流户至泾县扰民事件亦当在此前或此年。若然,则与剌里回回渡河寇掠一事南北交相呼应。
至于啰哩、剌里被称为回回,这也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们来自波斯,而波斯、阿拉伯人在当时是被称
为回回的。根据吉普赛人多信奉其所在国的宗教的事例,他们应当是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其中一部分可能融合于广大的回回人中。但由于这个民族固有的特性,大部分人在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上可能仍顽强地保持其独立性,或因久居汉地而受汉人的影响。
由于生活习惯和谋生手段的特殊,吉普赛人在欧洲多遭歧视和迫害。他们在元代的“扰民”和“为民害”,自然会引起民众的反感和政府的取缔。但元政府只是下令禁止或令他们屯田务农,而禁令的效力又大成问题。如墓志铭所说,他们的行动还受到元政府的保护。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元朝的民族分化和对色目人的优容政策。也应看到,对这一外来民族的不理解,不能或不愿认识到他们本质上的某些优点,以致产生民族间的隔阂、误会和反感,在当时的情况下,也是很难避免的。
元代以后的啰哩人
啰哩回回在明代也有记载。约在成化二年(1466)后,秦州(治今甘隶天水市)知州秦纮记秦州事说:
秦州有啰哩户,乃回回别种。汉人不与通婚姻,自相嫁娶,有以兄弟娶姊妹者,有以姑姨配甥侄者。予访得清水、秦安等县,亦有啰哩,乃移文各县,令其共为婚姻。
称他们为“回回别种”,似乎认为这些人与一般回回人不同,可能这时他们已不信伊斯兰教,生活习惯已发生变化。他们的婚姻制度与西方学者所述吉普赛人婚俗相同,即不同异族结婚(现在已不严格了)。这样选择对偶的机会就少,自然会发生近亲结婚现象。这倒证明啰哩确实是吉普赛人。秦纮这个清官给啰哩人办了一件好事,即使如此,他们的结婚范围仍然限于本族。
这些啰哩人又被官方称为“啰贼”。据乾隆二十九年(1764)《直隶秦州新志》和光绪十五年(1889)《重纂秦州直隶州新志》“武备”门记载:
嘉靖三十八年(1559)秋七月,啰贼盗掠清水县,典史乔学中流矢死。
万历十五年(1587)春二月,啰贼马友忠以千人啸聚清水之石洞山,知县季思率民兵击之,斩首二十余人,余党败走。
崇祯(原作正)十三年(1640)冬十月,啰贼马流(光绪本注:《清水志》作流来)寇掠清水汤峪铺,知府乔迁高追之,围于观音殿烧杀之,乡民与其难。
马友忠,《万历武功录》作马有忠,此书卷一有《啰贼马有忠列传》,称其为“啰哩酋长”,谓其于下亥(万历十五年)冬,出略凤翔(今属陕西)诸郡。次年春,亡抵于秦州石门山,与当地饥民、矿工等结合,至百余人,据险自守,后为明军击散,不知所终。此事在前述马友忠据清水县石洞山后。本书传后作者的《赞语》引张给谏(希皋)疏说:“啰哩者,‘回贼’残党也。”这和上引秦纮称啰哩为回回别种说法类似。至于称“啰贼”或“回贼”,足见统治者对他们的蔑视和歧视。明代后期,政治腐败,天灾频仍,饥民成群,他们和啰哩联成一气,共同为生存而斗争,这是促使啰哩人起事的重要原因,受歧视和鄙视的地位也是使啰哩人不满和起事的一个因素。
由于资料所限,清代啰哩人的情况暂无可述。据甘肃友人说,天水市(秦州)现已无啰哩人,可能他们已流徙他乡,也可能部分融合于回族或汉族之中,尚需深入调查。但据前引《元史·顺帝纪》、《池北偶谈》及上面几条材料,可以看出,陕西和甘肃两省应是元明两代啰哩人散居的主要地区。今天的甘肃兰州市以北的永登县境内的薛家湾,仍有号称“中国的吉普赛人”的居民。
据兰州大学中文系兰天丝绸之路考察队的调查,他们是在一百多年前从外地流浪到这个村的。全村有高、柳、刘何四大姓,相互通婚,姑娘不外嫁,小伙子一般也不娶外村姑娘。解放前,他们过着流浪生活,一辆毛驴车拉着自己的妻子儿女走乡串镇,四处算卦。解放后,他们有了土地,逐步学会经营农业,但至今仍以算卦为业,主要农活雇人来做。他们信仰周公、桃花娘娘和无量祖师,这同他们的职业有关。在体质上,与当地汉人已无大差别,只是脸型略瘦长,下巴微突,有些人瞳孔颜色较浅,多数人则是黑的。他们已不信伊斯兰教,不能称为回回了。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肯定,他们是真正的吉普赛人,而且是元明两代啰哩人的后裔。
第一,他们还是在甘肃省内流动,虽然不在秦州。
第二,他们的职业,还是像世界上其他的吉普赛人一样,以外出算卦为主。
第三,他们信仰的神祗周公和桃花娘娘,是元代的传说人物。《元曲选》有《桃花女破法嫁周公》杂剧,说的是洛阳人周公(不是西周时的周公旦)算卦甚灵,曾算定石婆婆子石留住应于某夜死去,被桃花女破其法得不死,周公知桃花女术高于己,求桃花女嫁其儿子,实欲作法害之。桃花女知其诡计,一一破之,最后嫁其子。啰哩人大概是看过这出戏,知道这两个人善于占卜,因而拜为祖师。
第四,他们的族内婚制是典型的吉普赛人婚制。
第五,他们的姓氏虽是汉姓,但也不无啰哩人的痕迹。如一节所说,苏联中亚有柳里(liuli)人,柳、刘是否为liuli的译音?至于高姓,则在伊朗某些省内对吉普赛人的称呼有高达利(Gāodārī)、高把子(Gāobāz)等名,是否为高姓所据之译音?此说似近穿凿,但罗里在元代亦可作为人名,至其子孙则可取其首字或末字为姓,则非绝不可能。姑担出以备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