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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陪酒案(ktv陪酒犯法)

admin 2022年11月16日 12:47:3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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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陪酒被警察查了是否违法

ktv陪酒被警察查了属于违法行为,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有偿陪侍,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KTV,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男子将陪酒女子拉上车发生关系,报警后支付费用获谅解,为何却仍判3年多?

浙江省宁海县男子石某将陪酒女子杨某拉上车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后杨某报警,在KTV经理的调解下,石某向杨某支付费用后,杨某写下了一份谅解书。由于当地警方的介入,石某被当地法院判刑3年多,法院认为石某违背妇女意愿,强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虽然石某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但是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石某和自己的朋友在当地一家KTV唱歌,为了助兴石某找来了杨某陪朋友们一起喝酒。聚会结束后,石某偷偷离开了KTV,并没有支付费用给杨某。第二天,石某开车回家途中遇到了杨某,看到杨某一个人没有人同行便心生歹意,以支付KTV陪酒费用为借口将杨某骗上车。杨某上车后,石某将车辆开到一处偏僻的停车场,并在车里强行与杨某发生关系。事后杨某报警,报警期间石某通过KTV经理给杨某转了500元和88元红包,得到了杨某写的谅解书。石某以为得到谅解书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没想到最后还是没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审理期间,石某声称自己的行为属于嫖娼的行为,并不是强奸。但是法官根据警方调查的案件事实,认定石某诱骗杨某上车后,对杨某实施了暴力,导致其无法反抗,石某违反了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受害者杨某发生关系,石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奸罪形成的客观条件。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强奸罪应当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由于石某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故法院酌情减轻刑罚,判处石某有期徒刑3年半。

石某作为一名成年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无视法律,对女性不敬,事后还以各种借口和方法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法律是公平的,石某必须为自己的冲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tv只是陪酒抓起来拘留几天

如果只是单纯的陪酒,没有其它的违法行为,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是不违法的,不进行拘留。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违法行为的,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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