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ktv有陪酒可以报警吗
- 2、举报了一家KTV有偿陪侍,结果警察去了什么都没查到。举报人会被怎么样?
- 3、湖南一男子举报“KTV男模有偿陪侍”,男模这种行为合法吗?
- 4、ktv陪酒违法吗?
- 5、我受到KTV的涉黄诈骗,我应该怎么,举报
- 6、举报ktv陪酒属于哪个部门
ktv有陪酒可以报警吗
当然可以举报ktv营销诈骗提供陪酒服务,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举报ktv营销诈骗提供陪酒服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举报ktv营销诈骗提供陪酒服务: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天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举报ktv营销诈骗提供陪酒服务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了一家KTV有偿陪侍,结果警察去了什么都没查到。举报人会被怎么样?
如果举报属实且有证据的话,举报人不会承担啥。如果举报“事实”“证据”拿不出来的话,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人完全有必要。
湖南一男子举报“KTV男模有偿陪侍”,男模这种行为合法吗?
湖南一男子举报“KTV男模有偿陪侍”,男模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具体分析!如果说男模在KTV要的只是小费,也没有涉黄,那么,这是合法的!反之,如果男模在KTV从事涉黄活动,并从中获利,那么,这是违法行为!一旦被警方查获,会被行政拘留且罚款!从相关部门封禁了涉事KTV并罚款十万元来看,这家KTV肯定有违法行为,如此这般,封禁一点也不冤!
正规的娱乐场所,是不会有乌七八糟的事情的!反之,如果一些场所有所谓的男模、公主之类的,并且这些男模和公主都是有偿“陪侍”,那么,这种场所一定不要涉及,如果警方突击检查,不管是消费者还是工作人员一律会被严惩!
男子举报KTV,此举是对的!虽然说该男子举报存有私心,不过他的做法值得肯定!我们在遇到这种涉黄场所时,也可以进行举报!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大多数的女性都是非常传统且保守的!如果不是她们在婚姻当中感受到了冷落,如果不是她们在婚姻当中倍感不幸,她们大概率不会抛下家外出鬼混,并且沉浸其中!如此这般,举报的男子,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是否在婚姻当中毫无存在感,是否只给家里提供了钱,却没有好好的爱妻子,让妻子感受到温暖!夫妻感情出问题,肯定一个巴掌拍不响!介于此,举报的男子真的想挽回妻子,一定要以情动人!
风险
去这种有男模的场所,风险性是非常大的!据悉,很多有男模的KTV凌晨时常会发生打架斗殴案件!如此这般,远离这种是非多的场所才是正道!
湖南一男子举报“KTV男模有偿陪侍”,男模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ktv陪酒违法吗?
一、ktv陪酒是否违法
1、如果只是在ktv里从事单纯的陪业务工作,没有其它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是不犯法的。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为的,则犯法,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有偿陪侍的个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仍属于道德范畴。但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的公司是有相关处罚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1、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3、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4、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5、赌博;
6、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我受到KTV的涉黄诈骗,我应该怎么,举报
受到KTV的涉黄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报案。
举报或者报案电话号码110。
如果确实涉嫌诈骗,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ktv陪酒属于哪个部门
如果单纯是陪酒举报ktv营销诈骗提供陪酒服务的举报ktv营销诈骗提供陪酒服务,是不算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公安机关是无权进行处理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反管理治安行为,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举报ktv营销诈骗提供陪酒服务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