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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包房强迫客人消费(ktv包房强迫客人消费违法吗)

admin 2022年12月19日 14:16:1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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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不准自带酒水,他们有法律依据吗?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自带酒水到KTV,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消费者对自带的酒水与KTV的酒水在经过比较后所作出的选择。而且,消费者到KTV消费,主要的选择的是KTV的娱乐服务。消费者完全有自主权选择服务的种类。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理从何来呢?由此可见,KTV的这种作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此条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在此次调研活动中,我们对几家LTV房的酒水价格进行调查。一瓶普通的统一鲜橙多市场价格是3元左右,KTV则是6~8元左右;一瓶红酒市场价格是68元,而KTV里竟高达120元。由此可见,KTV房的酒水价格比市场出50%甚至一倍以上,这明显暴露出KTV房经营者牟取暴利的实质,这更是对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的一种侵犯。

(3) 《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关于禁止搭销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条件。虽然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几乎是KTV房一向的惯例。可是,试问有谁愿意被收取开瓶费呢?KTV房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另外,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是为《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所禁止的。

(4) 在此次调研活动所采访的几家KTV中,有的有明示禁止自带酒水,有的则没有。KTV设置‘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标志,可以视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因为KTV与消费者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费者在KTV里消费时与KTV之间是一种合同行为,KTV营业是发出邀约邀请,消费者去消费是邀约。此时,如果KTV明示禁止自带酒水,即修改了邀约为新邀约,消费者有选择是否消费的权利。但如果KTV没有明示,等到顾客时加收开瓶费,按照《合同法》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的权利,该条款无效的规定,KTV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总结,通过结合法律法规来分析这一现象,消费者更显得处于受保护的层面上。市场经济追求公平和诚实信用,为了能使社会资源等到合理得流动,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就需要商品的自由流通。而KTV经营者做出的“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实质在是保护劣势的竞争力,不利于KTV整体效益的提高。其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对企业的一种认可,只有消费者通过比较鉴别后做出的选择,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商品服务质量。所以,我们认为,KTV作出“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是违法的,我们要把立足点放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上。

KTV店面强迫高额消费,打给警察报案有用吗

这要看夜店的档次,达到一定的档次,夜店一晚消费一两万甚至更高,不属于强迫高消费。如果是个小烂店用假酒欺诈高消费,报警有用的,警察也会管。

湖南两女生KTV唱歌被强收服务费,可是为什么没有人为她们服务?

在湖南有两位女生在湖南益阳赫山区大桃路的好声音KTV消费 ,在结账的时候这两位女士十分惊讶,因为在账单上竟然出现了‘少爷费’这个东西,这两位女生表示从未有过所谓的'少爷’为自己服务过,而且自己连看一眼这位’少爷’都没看见。而且这个少爷费也并非是一个小数目,而是高达了100元。而此KTV也没做出合理的解释。在女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此KTV私自添加‘少爷费’这个项目,而且女孩也没有见到所谓的少爷,这已经属于欺骗消费者的严重行为了。

在我们的社会中依然存在这这些现象,比如KTV乱收费,饭店在菜单上增加了客人没有点的菜,导游强迫游客购买东西,健身房教练强迫会员购买自己的健身课程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导致这些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社会的制度不够完善,法律对此的惩罚还不够力度。这其中也包括了无良商家为谋取一时的利益而欺骗,强迫消费者,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法。对于这种的行为,轻则罚款赔偿消费者的利益和精神损失,重则关闭场所。这些欺骗顾客的无良商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让他们继续坑骗顾客。

在我看来坑骗顾客是一种十分不明智的行为,因为一个企业或者场所要想经营好,要想经营长远,信誉和名声是最重要的,一个企业如果有了坏名声,无论它的实力有多强,都会在众强济济的社会中被挤下去。所以我们作为顾客应该了解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不要被骗。作为企业,也应该树立好自己的名声与威信,不要偷摸作假,欺骗顾客,这种行为实为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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