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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ktv陪酒被介绍人睡了(1个人去ktv找陪酒)

admin 2022年12月29日 07:15:3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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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做ktv陪,酒。她不愿意的情况下被客人,上了?

前提是.这件事情你得跟你的爱人好好聊聊。 三年的时间,这样的事件是不是第一次?还是因为你碰见了 才是第一次?

其实在外面的世界.大部分人都觉得陪酒的都可以陪着上!或许是钱给到位就行。

兄弟.我并没有冒昧的意思。

但我也是在夜场工作过的人. 只能说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我觉得夫妻应该打算好来!

如果真的不情愿!你看到的时候为什么不阻止?

难道真正的不情愿 一个男的这么容易把一个女的给了吗?

而且是天天喝酒的。

职业是不分贵贱的。 都是平等的。但你要知道..做什么样的职业最容易碰到怎么样的人。

万事开头难.但是一旦开了头.你觉得会难吗? 婴儿学会了走路!难道还会继续爬着走吗?

是否有意见.不清楚!但是三年的时间.

昨晚去KTV喝醉被闺蜜的男性朋友们带到宾馆睡了怎么办?

关键在你自己想怎么办。而且要具体发生前后的细节还原明白,看看是否支持自己合理诉求。

我同事去陪客户饭局的时候喝醉了以后被三个人带到酒店开了房给睡了怎么办,

大哥,百度不是万能的,都这情况还问怎么办,当然是报警啊!酒店里有监控,你同事的内衣内裤保留着别清洗,这关系到证据。就这种禽兽不好好治治他们还留着过年当年夜饭下酒啊。

坐台女子收100元陪顾客喝酒,断片后被多人发生关系,案件后续如何了?

“捡尸”现象越来越多地被暴露在大众视野,深夜的酒吧门口,总有一些醉倒在路边的落单女孩,那么相应会有一些恶心、不怀好意的猥琐男把她们带走,在其意识不清醒的时候发生性关系。由于女孩烂醉如泥,看上去就像一具“尸体”,可以任人摆弄,所以这种行为也被称为“捡尸”。

女子醒来后逃出报警

福建莆田的赵某与钱某和几个好友相约到KTV喝酒玩乐,还特地两个陪酒小姐来“助兴”。随着时间越来越晚,其去ktv陪酒被介绍人睡了他几个朋友都陆续离开,只剩下钱某、赵某与其中一个陪酒小姐小娜,此时的她因喝多了趴在沙发上昏睡了过去,已经意识不清醒了。赵某竟趁此机会,强行与小娜发生了性关系,钱某看见后竟也上前也对小娜上下其手。在此过程中,小娜被弄醒,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由得大声尖叫,抓起手边的酒瓶勒令二人让开,随后逃出报警。

网友看到这样的事情,议论纷纷。“女孩们记住,不管是饭点还是酒吧,玩命劝去ktv陪酒被介绍人睡了你喝酒的不是图你财就是图你色。”有的网友说,“现在走在路上遇到喝醉的,不管男的女的去ktv陪酒被介绍人睡了我都是离得远远的,就怕惹麻烦”,也有网友质问说,“喝多了还做这种事不怕出人命吗?

其实不光是陪酒女有这样的危险,现在很多年轻女孩也喜欢去酒吧、KTV等地方喝酒释放自己,也就很难避免“捡尸”的危险降临。希望这个社会还是多一些真善美,像“捡尸”这样不道德的事情,还是少一些吧。当看到女子醉得不省人事躺在路边,希望可以去帮一帮她,而不是诞生一些龌龊的想法。做个有责任感的人,尊重女性,也尊重自己的人格。

两女子收100元陪顾客喝酒唱歌,断片后被多人发生关系,男子是否犯法?

我觉得这个男子犯法了。

因为这个男子是在这两个女子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强行和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这样属于违背了这两名女生的意志。

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些男子如此的行为其实是触犯了法律的。

所以最后的结果也是让这些男子承担了应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女子收钱配客户喝酒不构成违法行为

对于这个新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这两个女子收了顾客的钱,所以她们两个人也算是涉嫌到卖淫这个灰色部分了。

但是从法律层面上面来说,这两个女子收取的这100块钱,准确的说应该属于服务费。

就像很多人在西餐厅吃饭,需要给服务员小费一样。

这两个女子陪客人喝酒唱歌,是具有服务属性的。

所以这两个女子收取的这100块钱,是基于自己付出了实际的服务之后,所收取的费用。

所以她们两个人收了这100块钱,也不能说明她们两个人就违法了。

这个钱的定义有很多,所以没办法证明这个钱到底是怎么用的。

可能从大众所在乎的道德层面来看,这两女子的行为不是很妥当。

因为很多人现在都会带着有色眼镜去看陪酒的女孩。其实这也可以算是一种职业歧视。

之前可能因为很多人在做陪酒这方面的工作的时候,有了太多负面的报道。

所以导致很多人都会对酒吧和ktv从业者抱有意见。

男子强迫醉酒女性发生关系属于违法行为

从男子方面来看,男子强迫醉酒女性发生关系属于违法行为。

这是因为这两名女子收取的100块钱里面,只包括了喝酒和唱歌的服务。

并不包含这些男子所认为的额外的性服务。

所以这些男子趁着女子醉酒的时候,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可以说是违背了她们的意志。

在法律里面,对于强奸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那就是如果是在女性不知情或者是有反抗意愿下面进行的性活动,都可能构成强奸。

这些男子趁着女子醉酒,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和她们发生性关系。

说的严重一点,这些男子涉嫌到迷奸女性。

这样的罪名又要比强奸更加严重一点了。

不管从哪个方面看,我都觉得这些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在这两女子醒酒了以后,发现自己被强迫发生了关系选择了报警。警方也是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

最后的结果也表明了,这两个人确实是不愿意和对方发生关系的。

可能这些男子在一开始的时候还抱有一丝的幻想,想要把脏水泼在这两个女子身上。

但是在法律的面前,没有人可以逃匿。最终这些男子也将面临牢狱之灾。

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

看了这个新闻以后,我觉得这是一个悲剧。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位女性会选择陪酒这个行业,但是看起来风险特别高。

对于这两个女性而言,这样的伤害可能会成为她们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对于男性而言,由于没有管住自己的下半身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最后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不管怎么说,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

很多时候事情并不会如你所想象的那样。

就算是迫于生计,需要从事一些陪酒的工作,也应该量力而行。

凡事多留一个心眼,不要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这次的新闻,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警醒。

而男性,在动歪念头的时候也要三思而后行。

现在处于法治社会,如果有了什么违法的行为,肯定是会受到惩罚的。

总结

综合上面所说,我觉得这男子犯法了。

因为他是在这两名女性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强行和她们发生性关系的。

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我觉得他们几个人起码触犯了强奸罪。

即将面临的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牢狱之灾。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每个人都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的同时,还要管住自己。

不要让自己因为一时的上头,导致不可逆的错误的发生。

这样不仅对别人是一种伤害,对于自己和家人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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