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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隐性消费受法律保护吗(ktv禁止有偿服务)

admin 2024年10月09日 04:10:0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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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客人不买单犯法吗

法律分析ktv隐性消费受法律保护吗:ktv消费不买单犯法。逃单者拒不付账属于强拿硬要ktv隐性消费受法律保护吗,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不买单被商家报警ktv隐性消费受法律保护吗了的话,消费者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法律代价。可能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KTV里的物价为什么那么高,没有法律管理吗?

对于KTV来说,他们盈利的主要是通过包房的费用,还有一点就是酒水的费用,而包房部分的费用本身对KTV来说赚钱的速度就是很慢的,毕竟前期投资很庞大,而后期回收成本的参考包房的价格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一般会把包房和酒水放在一起来进行销售,因此有些朋友看着赠送这么多的零食饮料,又可以赠送包房唱歌的时间,就会认为这种套餐非常划算,但实际上都是KTV专门计算好了的。

其次就是KTV虽然前期需要进行大量的投资才能够建立起相对来说比较好看的场地,但是这种投资也是一次性的投入,在投资过一次之后后期进行翻新的频率就会很慢,即使是运营的非常好的KTV,基本上也是几年才会翻新一次,而在这期间基本上不用做太大的维护,并且成本费用上也很低,除了房屋和水电租金之外,基本上不需要额外花费其他的费用,而像是开餐馆或者是进行一些其他项目就必须要不停的进行整顿换新,才足以应付人们的需要。

实际上对于KTV来说,来到这里的客人每多一个就可以给他们多带来一笔收入,因此对他们来说基本上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赚钱的,而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有的客人想要进行一些其他的额外的消费,那么他们就会赚得更多。

所以这些娱乐场所看似盈利不多,实际上都有一套独特的推销技巧,很多客人一开始只是抱着随便消费的心态进入了这些场所,到后面才发现自己所花销的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预期,所以这种场所它的设计装潢是一方面,它的营销技巧也是很重要的牟利手段,因此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去经营KTV赚钱。

ktv有偿陪侍违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ktv有偿陪侍具有隐蔽性,为创建和谐社会,发现ktv场所有陪侍、陪酒行为,请向当地文化部,派出所积极举报,相关部门会依法保护举报人。 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的公司是有相关的处罚依据的。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办理下列行政案件时,对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但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公民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一)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二)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取缔措施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查封的其他公安行政案件。场所、设施、物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女孩在KTV上班陪酒受法律保护吗

如果只是单纯的陪酒等,没有其它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是不违法的,也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为的,则不合法,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ktv最低消费违法吗

违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格式条款中有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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