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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ktv有公关吗)

admin 2022年12月12日 21:38:4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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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休息日去ktv违纪吗?不是公款消费。

一般只要没有其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他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可以的。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财务上如何处理ktv包房费

会计主体不明确。是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你们公司到KTV消费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的话可以计入管理费-福利费;如果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你是KTV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的会计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KTV收到包房费收入应该算是主营业务收入吧。

元旦公司请员工去KTV唱歌,那个包厢费怎么记账啊

公司请的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当然算在头的账上。

但是得秘书去结账,回来再给头单子报销。(~~~~好好唱歌开心一下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

拿着单子回去找办公室,或财务,有说法。

账面上写什么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这个不好说,ktv消费可以公对公吗你还是问问你们公司的老人吧,一个单位一种风格吧!

额,名称也有了,你还是会计专业毕业,请问你的迷茫在哪里呢?

我记得现金盘点表上只有:时间,事项,收入,支出,余额,???

不是专业会计,不懂您的问题了,抱歉!

公务员不能去ktv吗?

这要看当地政府有没有明文禁止。例如,广东省就明文禁止不允许公务员到KTV唱歌。

以下是国家规定:

国家公务员是可以到KTV唱歌的,只要不违反规定的都是可以去的,不过建议少去为好。但公安部要求公安干警不能去ktv消费。个别地方规定自费去KTV也不行的,这个要看地方具体怎么规定的,例如广州:广州市领导干部“十个严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歌舞厅、夜总会等消费娱乐场所。

公务员可以去KTV吗?

国家公务员是可以到KTV唱歌的,只要不违反规定的都是可以去的,不过建议少去为好。

公安部要求公安干警不能去ktv消费。个别地方规定自费去KTV也不行的,这个要看地方具体怎么规定的,例如广州:广州市领导干部“十个严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歌舞厅、夜总会等消费娱乐场所。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量贩式KTV应该怎样纳税?

量贩式KTV所涉及的部分税收条款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40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4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等娱乐行业的营业税统一按20%的税率执行。”

为了规避较高的营业税税率,目前一些量贩式KTV经常采用如下两种经营方式:

一是将量贩式KTV变为两个纳税人的歌厅加超市。顾客所需要的酒水、饮料、小吃、水果可以在歌厅内单独设立的超市中购买,企业把这些收入与KTV经营收入分割开来单独核算。其中,超市部分一般适用小规模纳税人4%的增值税税率,KTV部分适用20%的营业税税率,使企业税负明显降低。

如果一个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税率)的量贩式KTV,月总收入为20万元,其中超市收入14万元,KTV收入6万元。如果依据KTV收入缴纳营业税,同时超市销售额缴纳增值税,那么应缴营业税1.2万元,增值税0.54万元,税负为8.70%。按照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如果依据总收入缴纳营业税,那么应缴营业税4万元,税负为20%。

二是将量贩式KTV分为两个纳税人的歌厅和自助餐。KTV公司与餐饮公司合作,分别开具发票;顾客在KTV消费时的所有餐饮服务由餐饮公司提供,KTV公司只收取包房费,按娱乐业20%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客人在包房内点的所有烟酒饮料等均属于餐饮公司收入按照饮食业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涉及利益方面的约定主要是:KTV公司对外宣传客人在早餐、午餐、下午茶、晚餐、夜宵等不同时段进行KTV消费时可以享受免费自助餐,作为合作条件餐饮公司必须无偿提供。这样的话,KTV的流转税负也可以被降低。

对这两种经营行为,税务部门和筹划专家均有各自的观点,特别是对第二种业态中的混业行为分歧更大,有业内人士认为,第二种方式按税法规定确实可以享受5%营业税税率,但实际上KTV和餐饮业确实有着不可分割的消费连带关系,不易区分;其次,KTV价格和餐饮价格的合理划分也是一个问题,即双方如何合理区分合作价格,除免费餐饮外,对包房内消费的其他酒水如何计算,这些都有待税收政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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